由于税改前的家庭免税就达到$24,000(和税改后一样),所以税改后的应收税收入就净增长$8,100(被废除的两个个人免税额度);又因为收入基数比较小,未能充分发挥税改后税率降低所带来益处;最后还没有享受到子女减税。
税改法案的变动
废除人头免税制度
限制实算家庭免税
提高标准家庭免税
降低所有区间税率
增加子女减税金额
税改中受益少甚至受损的是:
从1(和/或2)中受到的损失没能从3,4,5中弥补回来
有房无孩夫妇
年收入低于$100,000
家庭免税已凑到$24,000
由于税改前的家庭免税就达到$24,000(和税改后一样),所以税改后的应收税收入就净增长$8,100(被废除的两个个人免税额度);又因为收入基数比较小,未能充分发挥税改后税率降低所带来益处;最后还没有享受到子女减税。
案例1:年收入10万,受益只用百元而不用千元计了。
受益少就是亏。 而且从此往下收入每降低$10,000,便少受益$300。
案例2:年收入$82,880,是从受益到受损的转折点
往下随着收入的降低,受损会越大。
案例3:年收入$70,000,税改后多缴税$386
这个案例大概是最亏的了,因为年收入低于$70,000,很难凑到$24,000的家庭免税。
案例3变1: 假设这年收入$70,000的夫妇有一个孩子
案例3变2: 假设这年收入$70,000的无孩夫妇税改前无房,因而采用标准家庭免税
税改后会省税$1,309, 省税达20%
所以税改前有房无孩者在税改中容易受损。
简单总结如下:
有房无孩夫妇税改前已凑到$24,000家庭免税
若年入$100,000, 则仅从税改中受益$514
若年入$ 82,880, 便不从税改中获益
若年入$ 70,000, 反而从税改中损失$386
(文章内容源自机会园丁微信公众号,作者:张鲁文,我们充分尊重知识产权,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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